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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8高考录取查询

来源:爱考网 [2018-7-2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录取规则
 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,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。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  第十条 学院调阅各省(区)考生档案的比例,一般控制在110%~120%的比例范围内,同时根据各省(区)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。
  第十一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、自治区或批次,实行“志愿优先,遵循分数”原则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、自治区或批次,实行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。
 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,实行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安排原则。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,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。
 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,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。
  第十四条 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(统考)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(系)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
 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。
 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(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,与应届生同等对待。
 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标准执行。
 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,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,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。
学校地址: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同正大道339号
  邮编:532199
  学院网址:http://www.gxccedu.com
  电子信箱:gxcczsb@126.com
 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:http://zs.gxccedu.com
  联系人:习老师、黄老师
  联系电话:0771-7515016 7515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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